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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禄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赵飞不再担任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人民品牌网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闫堃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王泽庆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刘玉友、王向卓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袁树谦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赵飞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董家禄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韩启祥的天津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任命景悦为天津市监察局局长,免去其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伟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立新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蔡淑英、史东、孙诗怡、金喆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程庆颐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付滨中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家禄,男,汉族,1966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师宗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麒麟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等职。(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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